這張圖上「2012 追加 563 億」,這筆預算已經預計延到今年(2013)將提出,且確切的數字必須等到台電送到行政院後才能確定。另外福島的除污、廢爐與賠償相關的金額,也不斷在攀升中。(今年度預計追加的五百億,理由來自台電設計、建廠造成的十八項錯誤:http://goo.gl/OdL7i)
核四即使商轉,也僅僅只能提供全台灣 6% 的電力、只能夠運轉 40 年,將來還需要再花費數千億、至少近十年的時間進行除役作業。這中間還沒有計算所有產出的核廢料處理的花費,更別提若是發生意外,我們將損失的經濟規模為何。在全世界都逐年將更多的經費預算投資在發展再生能源時,我們還不迎頭趕上,反而再繼續把幾百億、幾千億投資在核電上,根本是一項「不經濟」、「不划算」的投資。
(2012 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貼只有 20 億)